国家能源局发布《2018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重点问题专项监管报告》
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记者 杨鲲鹏 报道 近期,国家能源局向社会发布了《2018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重点问题专项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准入监管,以许可制度促进电力建设市场营商环境优化,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监管条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国家能源局相关工作部署,2018年7月至11月,国家能源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重点问题专项监管(以下简称“专项监管”)。
本次专项监管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抽取了27家省级电网企业所属的81家市(县)级供电企业及相关承装(修、试)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共涉及各类电网工程建设项目1100多个。重点针对电网企业及各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以下简称“承装(修、试)企业”)在电网工程建设、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试验等经营活动中落实许可制度的情况,主要监管内容包括是否存在以抬高许可资质门槛等方式限制公平竞争的行为,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许可证、转包或违法分包等问题。
《报告》整体分为专项监管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监管意见三个部分,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披露重点问题。对于在本次专项监管中发现的电网及其关联承装(修、试)企业违反许可管理制度的主要问题集中进行公布,并对10余家问题企业及其违规行为以专栏形式予以重点披露;二是明确处理意见。国家能源局将针对本次专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企业,依法采取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闭环监管措施。同时,对落实整改工作不到位或被予以行政处罚的相关单位(个人)将依法采取列入能源行业信用“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等新型监管方式;三是提出监管要求。针对电网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在各类电力建设施工活动中进一步严格落实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制度,提出具体监管工作要求。
国家能源局今后将深入探索运用在“双随机、一公开”中嵌入信用分类监管,并在此基础上持续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及相关企业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此文章来源于中电联